热烈欢迎全国大中专院校、职校、阳光工程培训学校领导考察指导!洽谈批量学生就业或实习事宜!联系电话:0755-81594194 13603056065 15818704858 联系人:柳先生
 
 
 

 跟踪服务协议


甲方:深圳市智联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                 (以下简称乙方)
为了更好的做好学生的就业工作,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,在平等、自愿、长期、合作的原则基础上,订立本协议。

一、 甲方职责:
1、 甲方此次安排乙方学生就业单位为 。保证厂方工资福利待遇与招工简章上所宣传一致。
2、 甲方对乙方输送的学生安排单位为 。若少数或个别学生因身体原因或其它未能通过 的招工考核,在乙方的同意下,甲方为其安排的其它厂家。
3、 已安置的就业人员,若因厂方原因造成降薪、失业,甲方除负责妥善解决劳资纠纷外并再次给予安排,不再收取安置费。
4、 甲方不负担乙方就业人员安置期内的一切费用(包括食宿费)。
5、 甲方对乙方进厂的就业人员免费跟踪服务两年。

二、 乙方职责:
1、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招工委托书所规定的条件输送毕业生,不得输送有残疾及劣迹的不良青年。
2、 必须按照 之招募要求,准备好学校的相关资料,并提前通知甲方学生到达日期。

三、 后期管理条约:
1、 通过本公司安置进厂的就业人员,自厂方录用之日起与甲方终止输送关系与厂方建立劳务关系,此时,甲方二年跟踪服务开始。
2、 就业人员进厂后,凡因生活,工作不习惯,或听信他人之言,又不与甲方取得联系和同意,擅自离职,所造成的后果自负。
3、 厂方无故苛扣或拖延发放工资,无故为难就业人员,就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时,本公司负责派人到厂方协助解决。

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负责人各执一份,自签字盖章后生效,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

以上条款如需更改,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协商同意。

 

甲方代表签字: 乙方代表签字:
甲方联系电话:0755-81594194 /13603056065 乙方联系电话:
甲方单位盖章: 乙方单位盖章:

年 月 日

版权所有: 深圳市智联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信 箱:zlb868@163.com 设计维护:环球IT商务网
Copyright © 2006 - www.zlbhr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[粤ICP备05106374号]
(浏览本网主页,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*768)